除夕加班工资咋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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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9日00:00 温州都市报 | |
据《北京青年报》消息随着大年三十的临近,不少需要节假日加班的单位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排班。虽然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上班应该拿3倍工资让被安排加班的员工心里多多少少获得些安慰,但是,让大家心里不平衡的是,大年三十值夜班按照现有的规定,却不能享受节假日加班的工资待遇。这合理吗? 传统依据 细细想来,“给年三十上班者工资加倍”之说有着与中国的传统习俗顺理成章的关系。著名劳动保障问题专家、律师左祥琦认为,春节不同于“五一”、“十一”和一般的双休日,而是中国一个有着上千年历史的传统习俗,年三十合家团圆吃顿年夜饭更是所有家庭一年中最重要的事情之一。在人们的传统意识中,人们真正的过年也是从年三十开始。这或许也就是“给年三十上班者工资加倍”的传统依据。 现实依据 给“年三十上班者工资加倍”不仅有中国传统的依据,也有着现时的依据。左祥琦律师提请人们注意一个不争的事实,每年随着年关的日益临近,大多数用人单位的工作节奏也开始逐步放慢,待到进入年三十,一般除了一些公共事业单位(如公安、交通、供水、供电和一些像报纸出版等特殊行业)的人员必须一刻不停地坚守岗位外,很多用人单位已处于事实上的“放羊”状态。年三十社会上大多数人已事实上的提前放假,对仍在坚守岗位者来说,无异于节假日加班。从这个意义上说,“给年三十上班者工资加倍”也应该是合情合理的。 法律空白 左律师同时介绍,目前我国有关节假日加班工资报酬的法律、法规中关于“年三十上班者是否工资加倍”的问题没有丝毫涉及,目前国内也尚无任何其他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对此问题有所限定。他认为,应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补上这块空白。 北京市规定—— 倒休不能代替加班费 从大年初一起,《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就开始实行了。许多读者很关注春节加班的工资支付问题,记者就此采访了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 一些人由于工作特点,过年过节还得加班,但从没拿过300%的加班费,那么倒休能否代替加班费? 对此,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表示,节假日分两种情况,一是休息日,二是法定休假日。根据《规定》,在休息日加班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也就是说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加班费用不能用补休来代替。但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可以除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