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种消费要慎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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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9日01:4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据新华社电春节即将到来之际,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使大家度过一个祥和安乐的节日,全国工商行政管理“12315”消费者投诉中心18日发布了八项消费提示。 这八项消费提示是: 一、慎重选择消费场所。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应到证照齐全、有经营资格、信誉良好的场所,不要贪图便宜在无证照、证照不全或者流动摊位上消费。 二、认真查验商品包装和标识。商品应有检验合格证明、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名称和地址。限期使用的商品,应有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日期。 三、理性对待促销活动。节日期间,商场或服务场所的打折、返券、有奖销售等促销活动大量增加,消费者要保持理性心态,货比三家,详细了解“游戏规则”,根据需要理性消费。 四、团体出游谨防“优惠”陷阱。尽量选择证照齐全、资质良好的旅行社,并与其签署正式合同。自行出游的消费者不要轻信火车站、汽车站等场所招揽住宿人员的花言巧语。 五、餐饮注意卫生安全。应前往有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场所进餐,尽量选择应季食品。选择酒类时要特别注意外包装是否完好,产地、厂名、厂址和商标等标识是否齐全。 六、慎重购买“美容卡”。消费者要慎重选择美容美发经营者推出的优惠甚至免费服务项目或商品,购买消费卡时谨防经营者在服务有效期限内擅自更改美容项目甚至“失踪”。 七、索要消费凭证。选购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一定要索要并保存好消费凭证。消费凭证上应具备商品或服务消费项目、数量、价格等内容。 八、了解纠纷解决渠道。发生消费纠纷或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时,请及时拨打当地工商行政管理“12315”申诉举报电话,同时可向其他有关部门反映或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 (张晓松)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