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涉黑第一大案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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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9日02:49 齐鲁晚报 | |
主犯“三马虎”李满林被判死刑 据新华社太原1月18日电(记者 帅政)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依法对李满林等28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作出一审判决。被称为山西黑社会老大的“三马虎”李满林犯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80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定,李满林1968年出生,1986年因犯流氓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刑满释放后纠集许多解教人员,开设赌局、设赌抽头、敲诈勒索,为所欲为,逐步形成了内部组织纪律严格、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1993年以来,这个组织先后购买、储存、非法持有枪支就达20多支。组织成员先后持枪作案15起,涉枪人员有21名。1993年2月9日,李满林因同伙张第默被任晓峰等人殴打,遂纠集同伙持枪将杜大忠和任晓峰击伤,杜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认定“三马虎”李满林犯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800万元。 “三马虎”集团主要成员任忠义、刘富平犯有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赌博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均决定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00元;“三马虎”集团主要成员张海默犯有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24名罪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