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档案首次向社会开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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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9日03:20 深圳商报 | |
【据中新社1月18日电】据外交部网站消息:1月16日,外交部在南配楼举行了“外交部开放档案借阅处”揭牌仪式,标志着外交部保存的部分新中国成立以来形成的外交档案正式向国内外开放。 根据我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建国以来形成的档案,自形成之日起满30年对外开放。外交部将根据我国国情和实际情况,对外交档案进行解密和鉴定后 首批开放的是外交部1949-1955年间形成的档案,约有上万份。外交档案开放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港、澳、台同胞、海外华侨、外籍华人以及外国组织和个人。 作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