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年三十成法定假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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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9日03:39 重庆晨报 | |
文/叶小勇 这几天,不少人又在开始抱怨:明明已没事干了,可单位偏偏要求年三十照常上班,真是不尽人情。 实际上这不能怪单位,因为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甚至在除夕夜加班后,单位也可以 如今常常听人说起,年味儿越来越淡了。有人还据此得出一个结论:看来生活不能太好了,太好了就会失去传统。就在二十多年前,大多中国老百姓还非常热切地盼望着过年,因为只有在年里,他们才能享受新衣和肉食,才能放下手中活路(乡下人将“工作”说成“活路”,便极为准确地反映了农民们当时的状况。)享受片刻的安逸。而现在,这些东西已成家常便饭,年的期盼价值自然就打了折扣。 然而真正在我们骨髓深处扎根的年,是不会因为这些东西而贬值的。一大家人浩浩荡荡走亲戚,上坟,那份浓情无法替代。就像年的色彩———红———永不会改变一样。 现代生活快如鼓点的节奏,与过年那种慵懒和闲适是冲突的。也就是说,年味儿的浓淡程度与放假的关联,较之肉食与鞭炮更大。特别是那些家在外地的人,当他们在年三十还得上班的时候,就意味着和父母一起吃年夜饭的希望泡汤了,如果再加上路途遥远的话,到家时恐怕已是大年初二三了。这是一件多么扫兴的事情! 事实上除开公共、服务行业外,大多已在这天里“没事干”,有的纯粹是走过场,报个到。将这一天纳入法定假日,不但能解决人们吃年夜饭的问题,还能顺带解决除夕加班费的合法化问题。这是一件多么有人情味的事情!(见今日8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