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提醒警惕下海为洗钱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9日03:42 重庆晨报 | |
在中央组织部今年将推出的6项人事制度改革措施中,对党政领导干部辞职“下海”问题提出了规范性意见。记者17日就此采访了北大政府管理学院学者杨凤春。 见解1 建强制性引咎辞职制度 “职务行为中出现严重过失,官员必须引咎辞职。” 现状: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权责不对等,有权无责已严重影响干部队伍建设。 解析:必须建立严格的强制性的党政干部引咎辞职制度,确保权和责的对等,保持党政干部队伍的高效廉洁。 见解2 建立责任追惩制度 “官员的辞职必须和再任用联系起来。” 现状:干部队伍中存在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现象。 解析:应建立明晰的责任追惩制度,相应过失应该承担相应责任,这个责任不因辞职而减免。 见解3警 惕“下海”成洗钱渠道 “要杜绝辞职下海的党政干部成为新的市场经济的蠹虫,就一定要建立严格长效的审核体制。” 现状:大批党政干部辞官下海,可能带来一系列问题。 解析:一个自然人,有选择自己职业的自由。但是,对于辞职“下海”的党政干部,一定要警惕几个问题:警惕其利用掌握的垄断性资源,影响市场经济的平等和公正;防止其依靠自身的资源优势,形成新的官商结合体;警惕“下海”成为党政干部黑钱洗白的渠道。据新京报18日专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