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严禁党政机关超编制购车 不得购置进口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9日06:54 新京报 | |
本报讯(记者郭晓军)昨天,北京市财政局与市监察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对本市党政机关购买公务用车的编制、标准及审批程序方面作出了严格的规定。 《通知》要求,严禁超编制购车,实行汽车定编管理的机关和单位申请购置新车和旧车报废更新时,一律报市控办审批,凡超编制购车一律不予审批。严禁超标准购车,必须 严格党政机关购买公务用车的审批程序,坚持“五统一”:统一政府采购,统一国库集中支付,统一银行保险,统一定点加油,统一定点维修。 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一经查出,除将违规配备的车辆予以罚没、上交市财政统一调拨外,还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来源:新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