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选”工作全程监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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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9日07:14 华商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刘滨 张秀玲)从2003年9月26日“公选”报名开始至昨日任命名单公布的115天内,纪检监察和公证人员寸步未离“阵地”,对“公选”工作进行了全程监督。 在报名登记阶段,各市委组织部和中省直单位报名站按照《简章》规定,根据报考者本人档案及有关材料,按照省里统一要求,逐人审核和初步认定资格(历)评价项目,然后由省“公选办”进行复审和终审。同时,公证人员也逐人逐项进行了严格审查。 2003年11月3日,省“公选办”在严格保密情况下召开了确定“公选”考试入围命题人员协调会,与会省直有关单位和高等院校领导会前并不知晓会议内容。会上,这些领导同志按1∶2的比例推荐了入围命题人选,省“公选办”当场圈定了入围命题人员。随后,省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统一接送命题人员入围命题。 考试时,省委组织部、省纪委、省人事厅、省人才中心和沈阳师范大学等单位的170多名同志参与了考务工作,笔试结果均为光电阅读器评卷得出,完全客观公正。依据两次笔试总成绩,按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了335名报考者进入资历评价阶段;在同样严格的标准下,按每个“公选”职位1∶2的比例对进入各“公选”职位资历评价人员的受教育程度、工作经历和工作业绩进行逐项打分,再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了进入职位考察的176位候选人。 本次最后确定的85名职位人选则是在87个考察组,通过交叉考察的方法,针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全方位的情况考察后作出的,而省纪检监察部门则对每一个考察组的每一次考察行为均进行了监督,以确保本次“公选”工作的绝对公正与公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