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完工钱只付小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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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9日07:24 江南都市报 | |
法院判决近一年,弋阳县紫文公司就是不付款 大江网讯[江南都市报] 记者艾世民报道:1月17日,上饶市建筑工程总公司(下称:建筑公司)苏友炎向记者反映,由建筑公司垫资297万元为弋阳县紫文食品有限公司(下称:紫文公司)兴建的厂房完工后,紫文公司只付了92.6万元工程款,余款则以种种理由拒付,给建筑公司及100余位民工生活带来极大的困难。 2001年12月28日,建筑公司与紫文公司签订合同,合同规定由建筑公司自带资金为紫文公司新建厂房,完工后两个月内付清所有工程款。2002年7月15日,建筑公司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工,紫文公司支付了部分款项,此后,就以种种理由拒不付款。 紫文公司经理刘紫文告诉记者:“工程承包人利用诱骗行为与我签了这份施工合同。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他们不能按图纸要求及时完成工程,并单方提出不合理决算297万元。” 建筑公司项目部经理苏友炎说:“紫文公司在竣工报告和各项工程合格报告上都签了‘验收合格’四字”,现在却说我们没按要求完成工程,简直可笑。” 有关部门多次协调未果。为此,建筑公司上诉到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年4月3日,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紫文公司偿付建筑公司工程款210余万元,并支付违约金两万元。但到记者发稿时止,紫文公司仍无还款迹象。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