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欠,不应只在年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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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9日07:41 荆楚在线-湖北日报 | ||||||||||||||||||||||||||||||
湖北日报记者李剑军 实习生陈晓丹 一 对于长年辛劳的农民工来说,2003年无疑是一个值得记住的年份。 这一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胡锦涛、温家宝同志做出重要批示。共和国总理亲自为重庆云阳县普通农民熊德明讨回了2300元“血汗钱”。 这一年,全国“清欠”行动力度最大,措施最硬,成效最显著。 也是这一年,熊德明,这位平凡的农村妇女,当选为中央电视台年度经济人物。 在颁奖晚会现场,她是获得掌声最热烈的嘉宾。 当选与掌声,传递出一个意味深长的信息:拖欠农民工工资确实到了非常严重、非抓不可的地步,关注弱势群体的权益诉求,已成为社会和谐、有序发展必不可少的责任。 二 拖欠农民工工资是个“老大难”问题,原因不一。 发包方将工程层层转包给毫无资质的个体包工头,包工头拿着农民工的血汗钱一夜蒸发;执法力度不够,面对层出不穷的欠薪行为,劳动监察部门常常有心无力;民工法律意识淡薄,既未与老板签合同,也没有让其打欠条,讨薪无据;建设工程款经常、巨额地被拖欠。 最新统计显示,全国拖欠工程款已占建筑和房地产业总产值的1/3,仅我省就有63.53亿元工程款被拖欠。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在拖欠工程款总额中,各级政府建设项目的欠款已由2001年底的26.7%增加到目前的50%,我省情况大体类似。 许多开发商在自有资金匮乏的情况下,把“宝”押在银行身上。据了解,我省很多房地产开发商自有资金不到10%。 由于建筑市场供求失衡,众多建筑企业为了争揽工程,自垫资金入场承包工程,造成建设领域负债经营、拖欠成风。 债务链因此越拖越长,而民工正处于这个资金链的最末端。 在欠薪惊人数字的背后,流淌着多少民工的血汗和泪水! 三 治理欠薪不能光喊口号、发文件、提要求,要有刚性的制度保障。如建立企业欠薪档案,化年关突击为日常性监察,实行日常性动态监督,把欠薪行为化解在萌芽状态。 另外,还要有具体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民工能不能足额拿到“血汗钱”?他们能不能像其他劳动者一样,实现按月足额领取工资?在民工相对集中的地方,本地区到底拖欠民工多少钱?有多少企业发生拖欠或恶意拖欠?涉及多少民工?这些问题,地方领导、有关部门都要真正了如指掌,知根知底,并采取得力措施进行量化的目标考核,实行责任追究制。 否则,再完美的规定和措施也只是一纸空文。 今年元月1日起,我省开始实施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该制度规定,未交工资支付保障金不予办理施工许工证,该保障金从建设单位应付工程款中列支,划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工资支付保障金专户,金额占年度工程预算款的0.5%至0.8%。 该制度还规定,建筑企业应在开户银行设立工资基金专户,并委托银行代发劳动者工资;因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而造成建筑企业欠薪的,暂停其新建项目的发包资格;建筑企业恶意拖欠、克扣工资的,暂停其新建项目投标资格,企业资质年检不予通过。 据悉,我省每年还将对建筑企业的工资支付信用进行评级,对信用差的企业要曝光。不久前,武汉和宜昌两地分别对当地23家、7家恶意欠薪企业公开曝光,均反响强烈。 武汉市规定,凡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不符合资质等级标准的企业和无用工资格的个人、组织及“包工头”而发生欠薪的,发包单位必须先行支付民工工资。对恶意欠薪的,外地施工企业清出武汉建筑市场,本市的予以通报批评、记入信用档案并予以公示、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为防止拖欠工程款,该市还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建设的项目,其项目资本金不得低于总投资的30%;凡资金来源总额低于工程预算总额80%的,有关部门不予受理报建和批准开工建设。 当然,制度建设并非一蹴而就,法律制度与种种“潜规则”的博弈,仍将持续相当长的时间。 而无论是从当前加大清欠力度,还是从长远的制度建设层面来说,清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都是要让断裂的资金链闭合。清欠,必然会让那些资本金不足的项目无法上马,使那些盲目上马的工程因为资金短缺而下马,从而挤出建设领域的泡沫,规范市场运行秩序,确保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 但愿,按劳付酬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与自觉行动,清欠之风永不必刮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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