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能如此证明清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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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9日07:57 信息时报 | |
据《现代快报》报载,一名母亲为证明儿子的清白,在寒风中含泪扒光了12岁儿子的衣服,让南京市金陵路某超市 的工作人员搜她儿子身上有没有赃物——一支8元钱的钢笔。在派出所的协调下,超市赔了小军20元“精神损失费”并向他 赔礼道歉。 这个孩子虽然最终证明了自己的清白,然而,这样的“清白”,是以牺牲孩子的人格来换取的。此事也向人们提出了 一个新话题:面对无端的猜疑,该怎样证明自己的清白? 当儿子的清白受到置疑的时候,那位母亲冲动地把儿子的清白等同为儿子的人格与隐私。于是,宁肯让儿子受冻、受 辱,也要当场验明正身,不落下话柄。这种极端的、原始的证明清白的手段,实在不应该发生一个21世纪的法制国家。一个 人需要“清白”,但用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换来的清白,是不等价的,更是不可取的。 作为商家,超市应该明白指责容易验证难这个浅显的道理。不配备相应的检测仪、监视器,光靠请几个保安,凭着主 观推断来怀疑接触过丢失商品的顾客,显然是不合理的。当超市指责某顾客偷窃的同时,有义务拿出证据证明为什么是顾客偷 窃的。否则,这种指责和诽谤没有什么区别。在超市没有证据证明顾客有错时,还是请按照挂在大多数超市入口的那两句话来 做:第一,顾客永远是对的;第二,如果发现顾客不对,请参照第一条。因为你是一个法制社会的第三产业。 假如超市有完善的检测程序、监控系统;假如那位母亲脑中的法制意识再强一些,就不会发生为几元钱脱衣服的闹剧 。 刘海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