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逃税24亿元行贿千余万元 深圳“走私大鳄”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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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9日08:23 东方网-文汇报 | ||||||||||
据新华社深圳1月18日电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18日上午对偷逃税24亿元、行贿千余万元的“走私大鳄”、原深圳市惠威工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杨改清作出一审判决,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行贿罪判处杨改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还查明,杨改清为实现上述走私犯罪和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于1995年至1998年间,向深圳海关原关长赵玉存(已判刑)、惠州海关原关长朱浩棠(已判刑)等人行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