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包,你应该劳有所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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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9日08:23 东方网-文汇报 | ||||||||||
首都学术界人士认为发明家不必讳言名与利 袁纲明认为,如何处理个人贡献与集体利益的关系,十多年前就在讨论。这么多年过去了,对于类似问题,理论上已没有争论,政策上已有所体现,整个社会也已达成共识。在当前的市场经济体制下,规则很清楚,个人、集体的位置也都摆得很清楚。“劳有所得,得有所依”,已是我们社会公认的逻辑。但包起帆拿不到金牌的事情还在发生,确实发人深思。 要奖牌也要经济利益 叶林深有感慨地对记者说,包起帆是个值得敬佩的发明家,这不仅因为他发明了许多专利,而且还因为他没有将职务发明当作私有财产,更没有像有些人那样将自己的发明偷偷摸摸卖给别人。在物欲横流的现实生活中,包起帆身上显示出一位科研人员的优秀人文品格。但是像包起帆这样的发明家毕竟是少数,发明家不仅应该持有奖牌,而且还应该获得适当的经济利益。 袁纲明认为,科研人员应坦然接受自己靠创新成果得来的报酬。“包起帆没有过多要求,但实际上这种要求是理所当然的。”袁纲明说。科研人员具有奉献意识、道德精神是值得肯定的,但这并不意味着科研人员就应该放弃得到补偿的机会。不承认个人创造的价值,只能让科研队伍的创新能力衰败,对科技进步起到阻碍作用。 重新审视“职务发明”制 如何鼓励全社会的发明家全身心地投入到科技发明事业,既是专利发明的功能,也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课题。两位专家都认为,包起帆金牌事件的发生与一些仍旧滞后的体制密切相关。 叶林提出,我们应当反思现有的专利发明制度,尤其需要重新审视“职务发明”制度,至少应考虑是否要适当缩小“职务发明”的认定范围。他说,凡是经济技术比较发达的国家,法律大都会认可科技成果发明者拥有不低于企业的自有权利;而经济技术比较落后的国家,却不仅强调对发明成果的单方拥有,甚至还会强调对发明家的拥有和支配。这是一个令人深思的现象。 袁纲明也认为,科技创新特别需要更新观念、创新体制,需要良好的人才激励机制,需要对科研人员成果的充分承认和肯定。对于“职务发明”,袁纲明的看法是:世界上很少有科研人员的创新发明与职务无关,因为科技创新要有资金依托,要么政府出资,要么企业、财团或其他类型的单位出资,所以“职务发明”不能成为漠视个人价值的借口。相反,出资人要想不让资金打水漂,就更需懂得体现劳动价值的重要性。目前,我国一些民营科研企业比较有活力,也得益于他们对个人价值的充分认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