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基因食品鉴定标准引发异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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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9日08:33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王骞) 昨天下午,备受关注的上海消费者状告雀巢一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双方就对转基因食品进行鉴定时该采用何种方式展开激烈辩论。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未开庭前,本案就在社会上引发两大争议:雀巢产品中是否含转基因成分、雀巢公司是否欺诈消费者,在昨天的庭审中双方继续就此争论。而上海农科院在去年8月和12月,就同一雀巢巧巧伴产品做出的截然不同的鉴定结果,更是各方争议的焦点。 负责该鉴定项目的农科院研究人员在法庭上对两份鉴定结果进行了说明。接受法院委托后,他们首先采用的是农业部规定的鉴定方法,未从中检测出转基因成分;但在改用了一种名为“巢式”的检测方法后,研究员从中检测出微量转基因大豆成分。去年8月,农科院据此出具鉴定证书,认为送检的雀巢巧伴伴产品中含有转基因成分。 但雀巢公司随即提出异议。根据现有的规定,农科院应该采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转基因食品鉴定,依据其他方法鉴定后得出的结论,均应被视为无效。故去年12月,农科院又出具了一份鉴定报告,称依据农业部规定的鉴定方法,该产品不含转基因成分。 原告方律师吴冬在法庭上表示,农业部的鉴定方法,目前仅仅是个推荐标准,我国在转基因食品鉴定方面没有任何国家标准,所以应该尽量采用科学先进的方法进行鉴定。 雀巢公司方面强调,依据农科院去年12月出具的鉴定证明,雀巢巧伴伴不含转基因成分,因此公司不存在欺诈消费者的举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