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律援助机构联合行动助民工讨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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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9日08:41 大众网 | |
本报济南1月18日讯(记者 董震) 从去年12月起,由省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开展了“民工讨薪特别行动”,截止到今天,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咨询3900人次,涉及民工52000多人,讨回欠薪200余万元,依法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今年我省为民工讨薪提供法律援助的行动比往年都要早,声势也更大。青岛市制作了“法律援助明白卡”,直接下发到市劳动力市场;济南市则组建了“民工维权”法 而且,我省法律援助中心还积极调动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和法律援助志愿者,联合起来为民工讨薪服务。年前,青岛市组织了律师、法律援助志愿者开展了“援助律师赶大集”活动,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烟台市司法局组织了100名工作人员,到牟平区高岭镇等地,让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三下乡”,现场代书和受理法律援助案件90余件;齐河县法律援助律师送法律上门,送服务到家,义务担任一些村子的法律顾问。 据省法律援助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省设立法律援助联络机构1852个,都聘任了专(兼)职的法律援助联络员,并建立了定期会商和报告制度,各联络室、联络员及时提供法律援助的需求信息,畅通了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渠道。 另据了解,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今年全省各地普遍适当降低了法律援助审查标准。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机构一般都在接受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则在24小时内指派法律服务人员及时办理。编辑:王静(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