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纶丝假称橡胶线走私1.45亿元 该案日前宣判,两主犯分别被判死缓和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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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9日08:47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邓恒 通讯员廖克强 朱珠)日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柯某、刘某等以伪报品名方式走私1.45亿元氨纶丝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被告人柯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处被告人刘某无期徒刑。据悉,案犯柯某是黄埔海关所查获的走私普通货物案件中被判处刑罚最严厉的一个。 2001年12月10日,黄埔海关缉私局在侦办一宗以伪报品名方式走私进口硅酮胶浆案的 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12月至2001年11月间,被告人柯某、刘某等先后以广州两家公司的名义,代理进口日本、韩国、台湾等地生产的氨纶丝,并伪报为橡胶线向海关申报进口,涉案案值1.45亿元,偷逃应缴税额3452.4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