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一年半,"养猪状元"告倒上届台山市政府(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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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9日08:55 金羊网-新快报 | |||||
年产生猪万余头却无屠宰场和屠宰证 新快报讯(记者 林靖峻 文/图)年产生猪万多头,却没有自己的屠宰场,也没有生猪屠宰证。广东台山市名噪一时的“养猪状元”阮立民历经一年半,把上一届的台山市人民政府告倒,原因是他们没有依法履行审批定点屠宰场的职责。 昨天,记者获悉消息后第一时间赶到台山市采访。 江门中院判政府败诉 记者甫一赶到台山市,阮先生就拿出了2003年11月3日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记者留意到,判决书一共八页,里面详细阐明了原告、被告双方的有关情况。 判决书中称,阮立民于1999年9月4日向端芬镇人民政府递交了《关于申办定点屠宰场的报告》,由端芬镇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递交。据此,阮立民虽然没有证据证明其直接向台山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但实际上台山市人民政府已收到阮立民的申请,这种方式符合台山市人民政府的规定的申请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三)项规定,判决如下:台山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履行对阮立民在江厂口猪场申办定点屠宰场的审批职责。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台山市政府负担。 这一判决清楚表明,阮立民胜诉,政府败诉。 六年前生猪屠宰证被收回 阮立民先生是台山市端芬镇农民,1972年他开始养猪,迄今整整30年,年产生猪1万多头(去年产猪约13000多头),是台山市名副其实的“养猪状元”。 阮立民说,他于1987年从当地政府部门取得生猪屠宰证,但1997年1月,市政府却下文收回了他的生猪屠宰证,取消的原因是台山市政府发文将生猪屠宰业务交由某公司独家经营。由于阮先生拥有的生猪量非常大,实行“一刀切”后眼睁睁看着自己身边有上万头大肥猪却不能就地宰杀,只能送到一二百公里外的鹤山市供别人屠宰,成本大为增加。 由于是台山市政府部门的决策,阮立民等养猪大户一时束手无策。但1999年广东省政府的一份文件又让“养猪状元”看到了希望。这份文件明文规定:年产万头猪可办屠宰证。 于是,阮立民从1999年开始每年均向端芬镇人民政府及台山市人民政府申请生猪屠宰场和许可证,但从1999年至2002年4月份,当地政府一直未给他一个圆满的答复。 状告市政府不作为败诉 再也等不下去的阮立民于2002年5月份以不履行审批、颁发生猪屠宰证为由将台山市人民政府告至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阮立民诉称,被告行政不作为,拒不审批、颁发屠宰证给原告,致使原告无法正常生产,造成巨大损失,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江门中院审理后认为,阮立民只是把屠宰证的申请交给了当地端芬镇政府要请其报市政府,并没直接交至台山市人民政府,阮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向具有法定职权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其起诉市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2002年5月,江门中院作出判决,对阮某要求市政府要依法审批、颁发生猪屠宰证的请求不予支持。 屠宰证仍在等待中 宣判后,阮某不服,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很快作出行政裁定,以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回江门中院重审。2003年11月3日,江门中院再审理后作出了前述判决。“养猪状元”阮立民目前已拿到政府部门颁发的《生猪批发证》,但判决中关键的《生猪屠宰证》仍未得到落实。 记者在台山采访时了解到,当地瘦肉、排骨零售价为12元-13元/500克,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全省均价约8元-9元/500克)。有当地居民说,这与目前某食品公司“一把刀”负责全市的生猪批发、屠宰及零?垡滴裼泄亍<钦呓源耸陆凶纷佟? (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