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前一批罪犯伏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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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9日09:08 南方都市报 | |
节前一批罪犯伏法 冒充公安人员抢劫轮奸的两主犯命赴黄泉 本报讯(记者吴秀云 通讯员邬耀广 杨晓梅)为确保广州市民过一个祥和、稳定、安全的春节,昨天上午,广州中院对一批罪大恶极的抢劫、故意伤害罪犯执行死刑,有力地 2000年10月,被告人汪华、胡波伙同同案人马志坚、马相有(均另案处理)、汪祥(已判刑)密谋抢劫。同年10月12日晚7时许,上述被告人与同案人携带作案工具到了花都区新华镇某商场405房,由同案人马志坚出示假公安证件,以公安查房为名骗开房门,5名被告人进入屋内,持水果刀对被害人梁某芬等六人进行威胁,用布条和封口胶纸将六被害人的手脚捆绑、封口,后搜掠财物,抢劫财物合共人民币42524元。 当晚,汪华、胡波还先后轮奸了被害人梁某。事后,骆昌武驾驶面包车搭载几名被告人逃离花都区,所得赃款、赃物共同分用。破案后,赃款、赃物无法缴回。 2001年3月26日下午2时许,被告人汪华、胡波伙同同案人马志坚经密谋抢劫后,携带水果刀、手铐、假公安证件等作案工具,到新华镇宾馆新村某房,采用上述作案方法,进入被害人廖某林、李某、廖某生的房间内,汪华、胡波等人持水果刀威胁,同案人马志坚企图用手铐铐住被害人廖某林的双手未果,遭到被害人廖某林、廖某生的反抗。被害人廖某林冲入厨房内拿菜刀,同案人马志坚即入厨房对付被害人廖某林,汪华、胡波则持刀刺向准备反抗的被害人廖某生的胸、背部数刀,后三被告人逃离现场。被害人廖某生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广州中院经审理后,依法以抢劫罪、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汪华、胡波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