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执法”出盲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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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9日09:52 沈阳今报 | |
背景 事件 昨天的今报报道,1月11日,今报披露了顺发食品加工点在卫生条件极差的情况下生产豆筋,报道得到市委书记张行湘责令有关部门严办此事的批示。当记者对于洪区卫生防疫站采访时,该站负责人竟称“不知道顺发怎么领的许可证”。 好个“不知道”!莫非“顺发”的卫生许可证是假的不成?既然证明该证不是伪造的,那么防疫站说“不知道”,我们又向谁找答案?最值得玩味的是该站负责人的另一句话:“这回肯定吊销顺发的卫生许可证。”这话说明了什么,又证明了什么,恐怕不难理解。 于洪区卫生防疫站对“顺发”生产劣质牛板筋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是不争的事实;但要说他们完全不负责任,那是冤枉。该站负责人就出示了去年12月下达给顺发食品加工点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关于对顺发豆筋加工点违法行为处理情况》,要求该加工点停止生产;此次今报曝光该厂的生产状况后,据说处罚科也对其进行了处罚。然而,要求整改的仍然生产,受了处罚后的近两天还未停止加工,到底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笔者认为,于洪区卫生防疫站的问题出在“公文执法”上,即通过下发公文来实施执法管理,而不是跟踪监督、落实到位。在个别利欲熏心的“老板”眼里,公文如同废纸,他们所怕的是动真碰硬的硬执法。如果于洪区卫生防疫站在下发处罚公文的同时,派专人“盯死”他们,恐怕也没有现在的文章可做! “公文执法”让执法者有了开脱责任的凭证,而违法者仍然故我,这两者的“默契”搭建出执法的“盲区”。要解决这个问题,还得从执法者一方着手,来个“唯效果论”,用他们的执法效果衡量他们履行职责的情况,“逼”他们始终带着责任站在执法一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