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什么取缔“录音爆竹”(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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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9日09:53 沈阳今报 | |||
这种替代方式“惹麻烦”,被建议取缔的根本原因是,录音爆竹的声音与真实爆竹的燃放声音并无差别,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难辨真假,跑上跑下,疲于奔命,给执法工作带来很大难度。 录音爆竹既不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也不会造成空气污染,它符合政府“禁燃”法令的基本宗旨,是市民遵守法令的具体表现,从性质上说是一种合法行为,应该受到肯定、支持和鼓励。而目前一些人大委员却建议取缔录音爆竹,显得太不讲道理,充分暴露了不尊重公民权利,滥施禁令,以管理为中心的“管本位”思想,也暴露了立法工作“跟着感觉走”,随意性大的固有弊端。这种思维模式对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是极为不利的。立法者和管理者都应当警惕染上“禁令癖”,过于迷信禁令,无视公民权利。照这样的思路发展下去,哪一天会不会有人建议取缔春节呢?因为大家都不过春节了,也就不会想到燃放烟花爆竹了。 当然,我们也理解主管部门的工作难度和不便,但一出现问题就想到“禁令”,凡事一禁了之,这毕竟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