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冒充司法厅干部 骗走一万元后便“人间蒸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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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9日09:55 新桂网 | |
新桂网—南国早报南宁1月19日讯(见习记者蓝晓毅)百色市某中学20多岁的女教师阿红(化名)在网上认识了一个朋友,在半年多的时间里,她先后给这个朋友汇去了9500元。近日,这个朋友留给她一张1万元的借条后,就“人间蒸发”了。 1月18日中午,记者在南宁市某高校见到了阿红。阿红说,2003年6月,她在网上认识了一个网名为“东方不败”的网友,他自称真名叫赵××,天等县人,在自治区司法厅工作 2003年8月,赵某称到上海出差,没钱买机票回来,阿红便汇了1000元给他。9月,赵某称要在南宁买房子,向阿红借1万元,阿红又给赵某汇了6000元。11月,阿红说要参加全国成人高考,赵某称他认识教育厅的某位领导,让阿红汇“活动经费”给他,就可带薪脱产读书,并可与南宁某学校签约,毕业后就可留在南宁工作了。阿红听了,于2003年12月5日汇了2000元给赵某。 后来阿红只是被录取为某高校函授生,签约的事更是没有着落,但阿红仍是“一往情深”。2003年12月下旬,赵某称因车祸住院,阿红看到后很着急,又往赵某的银行账号里汇了500元。 2004年1月10日,阿红到南宁某高校读函授。到学校交费后,她便去找赵某。在江南路一出租屋里,阿红见到了赵某。赵某说车祸中他只受了点轻伤,同车的人死了,他挨赔钱,房子也卖了,还欠下一屁股债。赵某还给阿红写了一张借条,称在一年内还清阿红的钱。 次日,阿红到自治区司法厅询问,被告知该部门没有赵某这个人,而且近来已有几个女孩子到司法厅找赵某了。后来,阿红再到江南路的出租屋处找赵某,却已是人去屋空。阿红拨了几个据称是赵某朋友的电话,皆说不知赵某去哪了。 1月18日下午,记者以赵某网友的身份与赵某的一个“朋友”电话联系,他一个劲地询问记者的名字、网名和QQ号,并说赵某原在司法厅下属一律师事务所工作,前段时间辞职了,目前在广东。记者称想和他面谈,他称不想管赵某的事,便挂断了电话。随后,记者从自治区司法厅了解到,该单位和下属的律师事务所并没有赵某这个人。 责编:蒋秋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作者:蓝晓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