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法治热点:山东高法维持对王怀忠的死刑判决(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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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9日10:40 新华网 | |||||||
由新华网、中国法院网、人民网联合推出本周(1月12日-18日)热点法治新闻(按新闻发布时间先后为序),内容如下: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1月12日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强调指出,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要继续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必须继续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要坚决查处大案要案。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绝不能姑息,绝不能手软。同时,要把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坚决纠正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的办事不公、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文化部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加大管理力度,坚决遏制违法经营回潮的势头,维护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正常秩序。文化部将立即组织一次对网吧的全面细致的突击检查和整治行动,并规定,网吧自设立以来两次接纳未成年人上网,将被责令停业整顿;累计三次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将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情节严重或在规定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的,一律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山东 1月15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作出二审裁定,维持一审对王怀忠的死刑判决。王怀忠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后,王怀忠不服,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王怀忠在二审期间改变了一审时对全部罪行一概否认的态度,承认大部分犯罪事实,并请求法庭从轻处罚。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怀忠受贿517.1万元,应当认定为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对其拥有的价值人民币480.58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其行为已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二审期间,王怀忠部分认罪,但并非真诚悔罪,不足以从轻处罚。 北京法院受理全国首例人事争议案件 1月1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一起因不服人事争议仲裁而诉至法院的人事争议案件,该案为《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后,法院受理的首例人事争议纠纷。此前,曾有不服人事争议仲裁到法院起诉的情形,由于不符合法定条件,法院未予受理。此起案件的原告刘某系某著名学府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刘某称:自己是留日博士,于1997年12月回国到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任教,2003年5月29日,刘某接到了学校人事处的解聘(不续签)通知。 1月15日上午,全国首例“自行车撞死人”案在四川成都市金牛区法院开庭审理。肇事者罗大勇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去年11月4日晚,在成都某加油站工作的罗大勇骑自行车沿人行横道线行驶途中,将对面走来的75岁的黄某当场撞翻在地,黄某因抢救无效死亡。5日,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认定罗大勇负事故全部责任。上月中旬,罗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起诉至金牛法院。在此期间,罗大勇已经对死者家属进行了赔偿。 李 1月18日零时,南充“大都会”系列案中的南充原市委常委、副市长李斌受贿案重要嫌疑人李强被四川省检察院的干警从海南押回成都。李斌,现年47岁,因涉嫌受贿罪,2003年9月22日被省检察院立案侦查,同年10月8日被捕。初步查明,李斌在担任南充市顺庆区委书记和南充市委常委、副市长期间,多次收受多家房地产公司老板的巨额贿赂。此外,李斌还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2003年9月,在侦办李斌涉嫌特大受贿一案中,重大犯罪嫌疑人之一、四川世隆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副总经理李强闻风而逃,在潜逃时关闭所有的通讯工具,就像从人间蒸发一般。四川省检察院反贪局于2003年11月16日以涉嫌行贿罪对李强立案。1月17日凌晨两点,干警在海南将李强抓获。 北京 1月1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特大贩毒案,涉案两名甘肃女子马秀琴、张尕娘,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该案共收缴海洛因13.2公斤,是北京自建国以来收缴海洛因最多的一起特大贩毒案。经查,马秀琴于2003年4月至6月间,在北京市宣武区南横西街其租住处藏匿了大量毒品海洛因进行贩卖。2003年7月1日15时许,马秀琴指使张尕娘前往该处取出毒品海洛因100余克,送至宣武医院东门外花园内出售给他人。马秀琴、张尕娘被抓获归案后,北京警方在其租住处起获毒品海洛因13.2公斤,在其另一暂住处北京市宣武区南运巷起获毒资人民币12万余元。法院审理后认为,马秀琴、张尕娘违反毒品管制法规,非法向他人出售毒品,并为出售而存放大量毒品海洛因,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应依法予以严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