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外交档案首次开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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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9日11:16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据中新网1月18日电1月16日,外交部在南配楼举行“外交部开放档案借阅处”揭牌仪式,标志着外交部保存的部分新中国成立以来形成的外交档案正式向国内外开放。 李肇星部长出席揭牌仪式并讲话指出,档案既要为国家利益服务,也要为公众服务。外交档案对外开放,就是为公众服务的具体体现。 根据我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建国以来形成的档案,自形成之日起满30年对外开放。外交部将根据我国国情和实际情况,对外交档案进行解密和鉴定后,分期分批向社会开放。 首批开放的是外交部1949-1955年间形成的档案,约有上万份。开放对象为:中国公民和组织,港、澳、台同胞、海外华侨、外籍华人以及外国组织和个人。 开放档案利用方式采取预约申请方式。利用者提前20个工作日向外交部档案馆提出申请,接到确认通知后,即可前来利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