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大鳄”被判死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9日15:56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据新华社电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18日上午对偷逃税24亿元、行贿千余万元的“走私大鳄”、原深圳市惠威工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杨改清作出一审判决,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行贿罪判处杨改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查明,杨改清(别名杨泰清,河南省商水县人,香港居民)于1996年6月至1998年6月期间,伙同刘浩(已判决)、陈仕军(另案处理)、温晓东(在逃)等买卖食用油 法院还查明,杨为实现其走私目的和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向深圳海关原关长赵玉存本人及其亲属行贿共计折合人民币147万余元、港币687万余元及美金3万元;向朱浩棠本人或通过其家属行贿共计人民币55万元、港币204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