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房公示无一人举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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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9日17:03 北京晚报 | |
市民反映公示内容太简单 本报讯(记者洪燕杰)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公示制度实施快10天了,但北京人似乎对这事并不太关心。记者今天在北京房地产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看到,摆放在进门处的两个公示栏,其中一个已按日期贴满了公示表格,但进进出出的人从公示栏前经过,几乎没有人停下来留意上面的内容。 在经济适用房购房资格审核窗口,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示制度实施后,每天来办理审核手续的人基本上与公示制度实施前相当,申报材料公示以来还没有接到举报。记者随后拨通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核查小组的专线举报电话,接电话的人告诉记者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举报电话,倒是咨询问题的不少。 有关人士分析说,公示制度实施近10天无人举报,一方面说明这一制度对解决购买经济适用房主体问题的确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人们对这一制度的关注还不够。 在经济适用房购房资格审查现场,刚刚办理完审核手续的张先生指着公示栏中的公示表格对记者说:“公示是件好事,只是这个表格上的内容太简单了,根本看不出什么问题,什么都不了解怎么去举报人家呢?”记者注意到,公示表格只列出了申请人及配偶的单位名称和可购买总价标准几项内容,其中不少申请人及配偶单位一栏还是空白。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士对记者说:“公示制度引入社会监督手段,对确保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真正落实到中低收入家庭有着积极的意义,但只在审查现场和网上公示,范围似乎太窄了。对大多数人来说,公示表格中的人自己不认识,所以根本不会留意上面的内容,也就更谈不上举报了。” 不少市民建议可以根据购房者所居住的位置或其单位所在的位置,分片在相应地点进行公示,这样大家彼此都很了解,公示才有意义。对举报人可以给予适当奖励,以提高大家对公示的关注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