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创建“绿色社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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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0日07:15 荆楚在线-湖北日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晓方、通讯员冯缨报道:省环保局、文明办、民政厅、建设厅日前联合发文,决定在全省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同时颁布了“绿色社区”的考评标准。 “绿色社区”是指具备了一定的符合环保要求的硬件设施、建立了较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和公众参与机制的社区。其硬件包括绿色建筑、社区绿化、垃圾分类、污水处理、节水 绿色社区的功能作用主要有:建立以社区为基础的公民环保参与机制,发挥社区居民监督执法的作用,保障公民的环境权益;以联席会制度、听取群众意见等方式,建立政府与公民的沟通渠道,有助于居民参与政策建议;建立社区环保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机制,使居民在日常生活中接受持续性的环境教育,提高环境意识;倡导绿色生活,使环保成为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社区文化,一种人人可以参与的行为和时尚,有助于减缓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造就与自然和谐的生活环境。“绿色社区”命名分为省、市(州)二级,省级绿色社区每三年命名一批。 创建《意见》要求各地广泛开展以社区为载体的群众性绿色文明创建活动,营造绿色环境,建设绿色生活,把开展“绿色社区”的创建工作纳入创建文明社区、示范社区总体规划,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素质,为创建文明城市,建设绿色湖北打下坚实的基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