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益人给付牺牲者家属3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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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0日08:33 北京青年报 | |
安徽“见义勇为补偿案”一审判决 新华社合肥1月19日电 安徽省首例见义勇为牺牲者家属状告受益人案近日在芜湖市新芜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作为受益人的被告给予牺牲者家属3万元经济补偿。 2002年5月28日,梁某家因疏忽导致家中发生火灾,梁某的邻居、芜湖市第25中学教师 法院认为,谢小云的死亡原因与救火行为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被告虽对原告丈夫的死亡没有过错,但其作为受益人应当给予死者谢小云的家属适当的经济补偿,以弥补受害人受到的损害。关于经济补偿的数额,原告要求被告给付3万元请求是适当的,并没有超出被告因家中大火被扑灭导致财产和人身安全所受益的程度。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