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表工帮人偷电被公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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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0日09:03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上海首例职业窃电案昨日刚刚审结,又一起助人窃电案被提起公诉。作为供电公司抄表工的袁某,借用电力专业工具帮人偷电三年,捞取外快,年前终被发现。 与首例案件相比,本案手法更为专业、更具隐蔽性。窃贼初次窃电至案发竟已有3年之久,经查明一切原来都是内贼所为。 嫌犯袁某系本市沪北供电分公司铜川路抄表组抄表工,2000年,袁某结识本市嘉客来餐饮公司业主胡某后,不禁想到了帮人偷电收取好处费来赚外快,两人一拍即合。 此后每逢抄表前几天,袁某就深夜携带封印钳、电表封印、螺丝刀等工具来到胡某公司电表放置处,剪掉该店电表上的封印,打开电表外壳,用特殊手段倒拨电表读数后再按原样用封印封好,这样表内表外皆无改动痕迹,由此袁某每月就多出一千多元的外快。 但袁某对这些收入并不满足,2002年起他不断拓展“业务”,专找各处酒家,与各酒家业主商谈,每次双方都能心照不宣达成协议。本市金泉酒家、沈园小吃林、泾水茶饮有限公司等多家业主先后“聘请”他来给企业“节电”,直到案发前,袁某每月外快收入净增5000元,而电力公司则总共损失近40万。 >>链接 职业窃电案女主角蹲4年大狱 本报讯 (实习生钱亦强) 受人关注的本市首例职业助人窃电案昨日在普陀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刘巧英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其他被告人被判处缓刑及处以相应的罚金。这起助人窃电偷遍半个上海的大案终告一段落。 被告人刘巧英夫妻俩与曾在电器厂工作过的朋友组成了一个4人团伙,从2002年5月起在本市普陀、闸北等11个区内伙为130多家居民和单位提供了“服务”,共计窃取国家电力价值7万余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