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餐时手机被盗 酒店拒绝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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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0日09:03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徐宏文) 罗先生在酒店喝同学的喜酒,手机被盗了,他向酒店要求赔偿,但遭拒绝。而法律界人士认为,这样的情况酒店不承担法律上的赔偿责任。 1月3日下午6点,罗先生来到东亚宾馆内的鸿瑞兴大酒店,应邀参加同学的婚宴。落座 随后,罗先生和酒店方面交涉。酒店认为,无法证明罗先生的手机是在酒店内丢失的,也不能证明酒店在这件事情上有过失,所以不能赔偿。 律和理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邦理告诉记者,根据法律上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罗先生无法有效证明自己的手机是在酒店丢失的,并且很重要的是没有办法证明手机丢失和酒店之间的因果关系,因此无法要求酒店赔偿。酒店是一种公共场合,不能拒绝公民进入酒店消费,无法辨别谁是小偷,谁不是小偷。酒店采用的防备措施(将外套套起来)是一种服务,但没有这样的义务。所以,酒店不承担法律上的赔偿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