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联手查处持伪证运输船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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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0日09:11 南方都市报 | |
两地海事部门定期会议商定 粤港联手查处持伪证运输船舶 本报讯(记者罗斯丁 通讯员许凡)昨天上午,广东海事局汪湘涛局长向记者透露,1月15至16日,广东海事局与香港海事处在香港举行了第十次定期会议,决定联手查处持伪证 据介绍,一段时间以来,航行于香港的运输船舶持伪造证件的事件多次发生,扰乱了正常的通航秩序,危及水上交通安全,同时也给出入境管理带来困难。 2001年7月至2003年12月,广东海事局与香港共联手查处持伪证到香港的船舶8艘,查处违法船员共53人次,收缴伪造、变造或非法取得的与海事相关的各类证书(件)共85本,还收缴了一批伪造的广东省交通厅有关部门和广东省公安边防部门的证书(件)。 为维护粤港水上交通安全秩序,适应CEPA协议正式实施后的粤港水域的安全监督管理,广东海事局与香港海事处将联手查处持伪证的违法运输船舶。 据介绍,广东海事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从粤东地区空载到香港且船舶状况较差的货船的检查力度,注意从始发港查处;香港海事部门在核验船舶(船员)证书真伪时,将可疑证书与持证(船舶)船员的服务簿等相关资料通报广东海事部门,以便联手查处;广东海事局将在网站上设立船员证件网页,实现船员证件远程核查,以便港方实时核验;粤港两地海事部门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及时掌握和协调查处工作;香港海事处对确定持伪造的船员证(海员证、适任证书、护照)到港的船长、轮机长,凡适用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处理的,尽可能在香港予以处理,以增强震慑力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