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鼓篇:较真的成本有多大?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0日09:19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较真,就是做什么事都认认真真、一丝不苟,这本来是人的一种优良品德。在法律面前,正是因为有了一批较真的人,才使法律更加富有生命力。譬如为了三角钱如厕费而与火车站较真的葛锐,为了凭老年证享受免费乘车权利而与公交公司对簿公堂的李成宪,尽管他们的官司有输有赢,但对于完善法制、增强百姓的维权意识,有着不可小觑的作用。 然而,在某些地方,如果谁真敢跟执法者较真,其结果恐怕只能是:从此不敢维权。 据《新安晚报》报道:安徽五河县的陈德香、欧元松,1999年4月与当地农技站签订了一份参股经营化肥的协议。同年5月初,当地工商所向该站收取1000元“化肥经营管理费”,9月18日,当地工商所再向农技站收取管理费4000元。这样的收费,自然属于乱收费。在反对乱收费、乱罚款的各级红头文件上,我们曾不止一次读到“有权拒绝”的“授权”。不知农技站是实在无力交纳,还是相信了红头文件的“授权”而与工商所较起了“真”,竟公然拒绝交费。然而,农技站的经营活动从此再无宁日了,就在拒交4000元管理费的当天,县工商局就下达《行政处罚书》,并扣留了站里价值达11617元的尿素、花生专用肥、复合肥等货物。 其实,工商局事后也觉得这样的做法于法无据,但因为陈、欧二位不断上访与其较真,所以,不管上级还是法院撤销一次行政处罚,它就再发一份新的《行政处罚书》。在3年的时间里,同一财产,竟作了3次扣留;同一事实,竟实施了4次处罚。罚款额从1500元上升到4000元、24000元,处罚的对象从农技站变成陈德香、欧元松二人。为了维权,陈、欧二人经历了上访、起诉、撤诉,再起诉、上诉,又起诉、再上诉的曲折过程。直到4年以后,他们才从法院拿到了11617元的行政赔偿款。 一个抵制乱收费的行为,因为收费者就是行政执法者,就让维权者经历了四年的苦难。四年的生意不能做不说,仅官司所需的材料复印费、打官司的差旅费就花了数千元。法院说这样的扣留财物不合法,人家就另外找个理由再扣你一次;法院说这个《处罚书》要撤销,人家就发一个更重的《处罚书》。 由此我想,如果陈德香、欧元松不把红头文件上的“有权拒绝”当真,他要收多少,你就交多少,或者事后不去告状,也就没有这几年的磨难、这几年的损失。但问题是,一旦大家都采取了这样消极的态度,我们的依法治国,恐怕也只能成为一句空话。因为,要强化依法治国的方略,一方面固然要提高百姓的依法维权意识,更重要的却是执法者应当树立起牢固的依法执法意识。所以,对于极个别违法执法甚至把法律玩弄于股掌的执法者,确实应当严肃追究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