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内生产总值”改称“深圳市生产总值” 人均GDP按常住人口算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0日09:47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方常君)深圳市GDP的中文名称改将为“深圳市生产总值”,不再使用“深圳市国内生产总值”。昨日,深圳市统计局正式发布通知,改进和规范该市GDP核算及数据发布制度。 常住人口纳入计算范围 为了使我国GDP数据更真实,去年底,国家统计局规定,今年1月起,各地区GDP的中文名称改为“地区生产总值”,深圳市GDP的中文也因此而更改为“深圳市生产总值”,深圳市国民生产总值(GNP)改称“地区收入总值”(GNI)。有专家表示,这个决定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调整的一个征兆”,宣告了中国将告别“GDP崇拜”,向着“全面、协调和可持续”方向发展。 同时,深圳将按国家要求统一使用人口统计中的常住人口计算人均GDP。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因为大量外地打工者不被计入户籍人口,造成人均GDP不能真实反映实际情况的问题,以至于常住人口数量都是一个敏感话题。常住人口会“摊薄”人均GDP,有说法称深圳是以户籍人口计算,才使得人均GDP跻身于全国前列。对此,深圳市统计局局长邓平表示,此计算方式的改变对深圳影响不大,他说:“深圳在前几年就采用了常住人口计算人均GDP的办法,我们的国民经济统计数据是真实反映经济发展情况的。”邓平透露,2002年,深圳人均GDP就是按504.2万常住人口计算的。 GDP数字将三次核算及发布 深圳年度GDP核算及数据发布程序也将按初步核算、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3个步骤进行。据了解,初步核算数将在当年12个月进度统计资料的基础上进行计算,到次年1月15日左右发布,并在《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深圳统计手册》上使用;初步核实数在各专业统计年报资料的基础上计算,并在次年7月份出版的《深圳统计年鉴》上发布;最终核实数在统计年报、部门会计、财政决算资料的基础上计算,于隔年出版的《深圳统计手册》、《深圳统计年鉴》及其他出版物上发布。 深圳GDP总值和增长率数字可能会出现变化的情况。邓平介绍,除上述核算程序外,在发现对GDP数据有较大影响的新的基础资料或计算方法及分类标准发生变化时,也将对GDP历史数据进行修订和发布。这样调整,既修订GDP总量,也相应修订增长速度。 同时,深圳季度GDP核算和数据发布程序也有所调整。根据国家GDP改革方案规定,今后国家和各地区原则上都不再对外公布月度GDP数据。 干部考核指标体系可能调整 另悉,目前国家统计局与中组部正在研究一套新的地方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体系,以取代GDP考核的办法,从而避免地方党政领导的短期行为。一些省市也提出不再以GDP考核区、县级党政领导的想法。对此,深圳市统计局局长邓平表示,目前,深圳还没有这方面的打算,“我们将跟着国家走,国家有关政策出台后,我们等待着更好、更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