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再就业基地企业将享优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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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0日09:47 南方都市报 | |
加入再就业基地企业将享更多优惠 市劳动局已拟出相关办法,劳动、人事、公安等部门有望形成政策合力 本报讯(记者张小玲)为让更多企业加入再就业基地,深圳市劳动局近日拟出的《深圳市再就业基地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提出,经认定的企业可享 据了解,深圳2002年原就业中心与13家企业签订再就业基地协议,起到推动企业支持再就业的作用。去年更优惠的政策试行后,就业中心与60家企业签订了招聘困难失业人员补贴协议,上述企业新招用困难失业人员334名。市劳动局有关人士谈到,实践证明,建立一批再就业基地有利于带动广大企业支持就业工作,向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岗位。 《办法》分别从企业的规模、户籍职工比例或招用失业人员的人数和企业的素质三个方面加以限定,以保证基地的先进性、示范性和可持续性。为促进再就业基地的建立,必须有比普惠政策更特殊的优惠政策,并且不能仅局限于劳动部门一家给予优惠政策,必须各有关部门形成配套政策合力。 《办法》提出加入再就业基地的企业必须符合:企业当年销售额在200万元以上或单位员工总数在100人以上;本单位深圳户籍员工的比例达到或超过深圳市居民按比例就业规定的比例标准或当年度新招用失业人员就业人数达30人以上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等条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