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金熙一审判无期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0日09:51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昨天下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市安居工程建设指挥部原党组书记、副指挥高金熙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昨天下午2时许,“高副指挥”被法警带到该法院审判大厅。穿着一身黑色运动服的他嘴角露出一丝苦笑,眼睛很快扫视一下整个大厅。昨天的审判大厅有点冷清,他的辩护人没到庭,除了10多名媒体记者外,大厅门口附近零星坐着几名旁听人员。 经审理查明,今年59岁的被告人高金熙,在1998年12月至2003年3月间,他先后非法收受张某等9人的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212.235万元、美元1万。 法院认为,高金熙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数额大,应予严惩。但高金熙在被刑事拘留后,除坦白交代了侦查机关已经掌握的收受杨某送的11万元外,还主动交代了收受张某等人的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201.235万元和美元1万元的事实。另外,案发后,侦查机关及时冻结了高金熙夫妇的银行存款及利息,其中已由检察机关暂扣1424522.10元,并且认罪态度较好,因此对其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除了对其作出以上判决外,还判令追缴没收高金熙受贿所得人民币2096800元、美元1万以及东芝背投电视机1台、音响1套。 整个宣判过程持续了20多分钟,高金熙自始至终都没说一句话,默默地听着宣判。宣判完毕后,他回头抽动脸上的肌肉,朝在座的记者机械地笑了一下,随后被法警带下法庭。其间,他拒绝了现场记者的采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