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燃放烟花有新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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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0日09:51 温州都市报 | |
卢浩 朱晰 本报讯 有关部门昨日透露,春节期间,我市各地燃放烟花爆竹有新规定,目前已经公布了具体的燃放规定。 市区(鹿城、龙湾、瓯海):经温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市公安局发布公告,实行有 瑞安:由瑞安市人民政府发布通告,实行有限制燃放,划定定点燃放区域和禁止燃放区域,效仿市区进行管理。 乐清:乐清市公安局请示乐清市人民政府,并已得到批复,但具体操作办法至今还未决定。 洞头:由县政府发布通告,除结婚、出殡等特殊情况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外,允许除夕、正月初一、初九、元宵四天可燃放,并统一由县日杂用品公司经销烟花爆竹。 泰顺:往年除城关罗阳禁放外,其余全部可以燃放。今年由县人民政府发出通告,开始全面开禁,即全县都可以进行燃放,并统一由县日杂用品公司经销烟花爆竹。 平阳、苍南、永嘉、文成:由县政府发布通告,全面禁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