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教育系统作出决定——2004年为“师德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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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0日10:56 东北新闻网 | |
19日下午,沈阳市教育局召开了“东北大振兴、沈阳要先行、教育怎么办”讨论学习总结大会,李梦玲局长在会上表示:“今年沈阳市教育系统将把师德建设摆在一个突出位置,确定2004年为‘师德年’。”必须通过落实《沈阳市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和《中小学教师违规违纪行政处分办法》,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沈阳市目前针对师德问题已经制定出了一整套对中小学教师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办法,对教师在什么情况下接受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并降低职务一级、撤销教师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等处分 李梦玲说,从2004年开始,沈阳教育将加快形成贴近时代要求的资源配置机制,积极探索公有民办、民办公助、股份制办学的新模式,加强校企合作,搞好2所职业民办公助或股份制办学的改革试点。同时,推进民办公助小学、初中的“四独立”进程,去年已有21所民办公助学校实现“独立”,今年,除教师队伍外,其它的必须实现独立,不符合条件的将停止招生。 今年沈阳市将把分流超编富余人员作为优化教师队伍的重点,针对中小学教师超编7300人的过饱和状态,将在完善教职工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的基础上,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启动教职工养老保险,按照税费改革和有关编制规定,严格控制师生比例,按需设岗,公开招聘,进一步完善教职工聘用合同制,精简压缩学校教职工队伍,分流富余人员,不许超编聘用。(时代商报)[责任编辑: 戢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