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行政级别将逐步取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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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0日11:5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本报讯我省将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严把教师队伍进口关。凡在中小学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必须依法取得教师资格,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应调整出教师队伍。这是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的。 据悉,中小学不得超编聘用人员。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违反规定占用或变相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对占用学校编制的各类“在编不在岗”人员,要限期与学校脱离关系。根据 中小学根据核定的编制数和教师职务结构比例科学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城镇中小学、农村中心学校和其他有条件的农村中小学要设置5%~10%的流动岗位,用于聘用本校以外的具有教师资格的优秀人才,逐步建立固定岗位与流动岗位相结合的用人机制。担任中学校长或城镇小学以及农村中心学校校长的,应具有中级以上教师职务;担任一般村小学校长的,应具有小学一级以上教师职务。中小学校长实行任期制,校长每届任期原则上为3~5年。 (蒋勇)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