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重点纳税人范围延展 身份证能否堵个税漏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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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0日12:36 新华网 | |
“重点纳税人”范围被大大延展,申报个人所得税均需填报个人基础信息 从今年开始,不少有“外快”收入的北京人都意识到一种变化:需要频频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号。原因:供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用。无论是讲学、翻译、稿酬,还是演出、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财产租赁、财产转让,等等等等,只要取得了收入,只要够着了纳税标准。当然,对这一变化体会更深的,是支撑着个人所得税的正规军工薪一族所在单位的 自2004年1月1日起,北京市地税局《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实行,曾经的“重点纳税人”范围被大大延展了。2002年11月开始,北京市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上的个人,法人、总经理、有境外所得的人士;每月有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收入的个人;有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所得的个人;以及税法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外籍个人,作为重点纳税人,北京市地税局为其逐一建立了个人税务档案。 据有关统计数据,这些重点纳税人大约35万。根据《暂行办法》,要求达到纳税标准的纳税人均要建档(填报个人基础信息)、进行明细申报。“重点纳税人”一说开始显得不合时宜,或者,从某种意义上讲,如今北京市所有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都已经被纳入“重点纳税人”范围。 对于曾经游离于纳税范围之外的、从各种不同渠道而来的那些收入,全员明细申报是否已经戳到了它们的软肋? -北京地税: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管 在关于该《暂行办法》的问题解答中,北京市地税局明确指出,制定该办法基于两方面原因:一是税收征管的需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以全员明细申报为突破口,进一步提升代扣代缴工作水平,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纳税人个人纳税 档案,强化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二是做好纳税服务的需要,税务机关在全面掌握纳税人的具体分布及明细纳税的情况下,才能为纳税人提供进一步的服务工作。 此外,根据地税局的解释,这一办法的核心内容:一是规定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纳税申报要填报每一个纳税人的明细纳税情况;二是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人按本办法规定首次办理纳税申报时,要填报个人基础信息。全员申报并不意味着每一个纳税人个人都要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税务专家:征管改革的一大突破 一个纳税人有着多种渠道的收入越来越不新鲜。而且越是高收入阶层,往往多元收入也就越多。对于多元收入的调整,全员申报有着重要意义。中央财经大学税务系副主任刘桓说,能否卡住多元收入的税收,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个税改革成败的关键。基于法规的严肃性和威慑性,申报制度的改革将使目前一些多元收入阶层不进行纳税申报的情形得到一定改观。 尽管近年来个人所得税增长很快,但由于所占税收总额的比重不是很高,因此其所赋予的功能和希望,更多在于解决公平性问题。 目前在包括工资薪金、劳务、稿酬、财产租赁转让等在内的个人所得税11个税目中,对于工资薪金所得征收的个税所占个税总额比重超过50%。这种工薪收入多纳税,其他收入少纳税的逆向调节现象的根源,并不在于税制本身(11个税目基本涵盖了方方面面的个人收入),而在于征管体制、征管手段等的相对落后。征管改革的核心,恰恰在于申报。 个税改革的方向和趋势,是由目前的分类税制向综合分类制过渡,这一过渡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整个改革中尚有很多难点需要解决,比如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实名,比如个人信用体系的建立等。就改革而言,在某一个时期的突破口往往就是一点。目前看来,“纳税申报”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突破口。 -业内人士:隐性收入变得透明 纽斯特秘书财会服务公司总经理李保杰认为,明细申报的作用仍然主要在于对高收入阶层收入调节。 目前除了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课税对象还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等。其中劳务报酬所得包括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这些方面的收入,如果都能够依法由代扣代缴单位或者个人进行纳税申报,必然会使一些隐性收入变得透明。 此外还有比较重要的一点变化,每个纳税人个人现在都可以到税务机关开具完税证明。目前基于出国、贷款、个人信用证明等等各种原因,需要完税证明的纳税人越来越多。而税务机关根据个人明细申报缴款资料为纳税人开具完税证明,证明纳税人的税款已经缴入国库。 齐雁冰(来源:北京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