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文凭女状元去留难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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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0日13:09 今晚报 | |
武汉市江夏区“两试女状元”假文凭事件引发争议:才学出众能否弥补诚信缺失?实质正义能否取代程序正义? 事件 2003年1月中旬,武汉市江夏区民政局低保服务中心委托该区人事局人才中心,面向社 接到举报后,江夏区纪委和人事局专程到武汉市电大核实,结果证实,梅景报名时出具的“武汉市广播电视大学财会专科”毕业证书,确实是假文凭。但不久,梅景又提供了一份武汉市电大的本科毕业证书,经人事局调查核实,却是真的。电大提供了梅景当时升本科时的成绩,每一科成绩同样十分出色,录取成绩远远高出分数线。但出人意料的是,梅景当初报考武汉市电大本科时所出具的专科文凭,也是假的。按有关规定,这样取得的本科文凭国家不予承认。 “梅景事件”之后,武汉市江夏区民政局陷入极度为难之中:是否应该录取梅景?如果录取,民政局的声誉是否会因为假文凭而受影响? 采访 记者几经辗转找到了事件的当事人梅景,连日来一直不愿意面对媒体的梅景称自己有很多的无奈。“两试”均考出第一名的好成绩,给自己带来很多的欣喜,“总算成绩能够证明自己的实力”,但是当记者提出有关“假文凭”的问题时,梅景只是简单地说了一句,“这件事情我有很多的无奈,事情出了之后我也很尴尬”。记者试图多了解一些有关梅景的情况,却被客气地回绝了。 记者又电话采访了武汉市江夏区民政局低保服务中心及该区人事局人才中心,民政局低保服务中心一位姓刘的工作人员称,民政局低保服务中心至今还没有就“梅景事件”做出结论,录取不录取现在也不好说。不过中心领导对这件事情很重视,他们一定会找出一个更好的解决办法。争议 “梅景事件”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一大批人为女青年梅景出色的才学而感动,认为这样一个有真正才学的青年应该被录取,文凭不应该成为用人单位拒绝梅景的理由。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系的教师贾志国在学校长期负责招聘工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贾老师表示,梅景应该被录用。对一个人水平的认定,看文凭是必需的,但文凭不是唯一的标准。梅景的假文凭,只是形式上的假,不是实质上的假,“英雄莫问出处”,社会应形成不拘一格选人才的风气,“唯学历论”就是埋没人才。 “女青年梅景能够在两次考试中均名列前茅,说明她确实是有能力的,而事后被查出使用假文凭来参加考试,想必有其无奈之处。因为武汉市江夏区民政局低保服务中心已事先对参加考试的人员做了规定,要求学历在大专以上。”公务员小赵在和记者聊起这件事情时表达了他的看法,“我认为应该录取梅景,凭她这样的才学,以后的工作一定会干得同样出色”。 “梅景的确有真才实学,如果录取她,我们可以说实现了‘让能者上’的实质正义,但这是以破坏规则为代价的。破坏了程序正义,实质正义也会遭到伤害,没有了程序正义,实质正义也荡然无存。要实现实质正义,必须用一套公开和严格的招考规则来保证。”这是一位网民的看法。一些网民提出,在这次招考中,招考方早已公布,应考者必须有大专以上学历。那么所有的考生都必须在这个规则下行事。 “不论一个人的学识如何,诚实应该是第一位的。”就职于通州区某小学的刘老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始终对学生强调诚信,女青年梅景用假文凭来参加考试,虽然成绩第一,但是能力再强也应当以诚实为前提。社会在强调诚信,作为社会的一个分子,诚信当然应当摆在首位。 现实 就“梅景事件”,记者专程采访了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心理学系的教授林国章,林教授认为,“梅景事件”不仅仅是一个个案,它同时反映出我国社会普遍存在的一些现实问题。 “目前,我们国家人事选拔的主要形式还是通过公开的考试、应聘,但是这种方式目前还不够完善。”林国章教授表示,在这样的制度下,考核应聘者的标准大多通过文凭学历等条件,而实际能力的考核并不全面。这样的前提下,就造成了真正的人才不能够被录用,“梅景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事件。 林教授表示,具体到“梅景事件”时,为确保这个制度的严肃性,增加用人问题上的透明度,就绝不能以“惜才”之心去破坏一项重大规则。也就是说不能因为梅景的个人成绩突出,而破坏了长期以来形成的规则。 倘若这次的“公示”没有起到应有的社会民主监督作用,则以后谁还相信“公示”?发现问题时,谁还能以主人翁的负责态度积极地反映、举报?因此,这样的“格”最好别“破”。 宋晓俐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