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部门提醒:节日消费谨防“发票陷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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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0日18:45 新华网 | |
春节期间免不了各种花钱的地方,税务部门为此特别提醒消费者,消费后不要忘记索取发票,而且要提防商家在发票上埋下消费陷阱。 这8大陷阱是: 1。借口没有发票或没有领到发票,要求消费者隔日再来换取。 2。借口向消费者提供了优惠,降了价,如要提供发票则要加价。 3。发票上故意不写商品名而以一些字母或代码代替,一旦出现问题使消费者无法举证 4。故意填错日期或填写内容不全等,这类问题集中在购房发票上。 5。不盖发票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与店名不符 6。以购销合同代替发票或以收据代替发票 7。提供其他单位使用过的发票 8。提供过期作废发票。(来源:央视国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