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用常住人口计算人均GDP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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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1日00:54 齐鲁晚报 | |
新华社北京1月20日电 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20日在此间表示,我国将不再采用户籍人口计算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各地区将统一使用人口统计中的常住人口计算人均GDP。 李德水说,过去采用户籍人口计算人均GDP的地区,作为过渡性措施,可在两年内同时计算两种口径的人均GDP,两年后取消按户籍人口计算的人均GDP。 李德水说,一些专家学者认为,将全国和地区的GDP一律称为“国内生产总值”不恰当,为了更加准确和规范化地表述,决定作如下调整:地区GDP的中文名称改为“地区生产总值”;特定地区的GDP用行政区的名字作定语,如“××省生产总值”,简称为“××省GDP”。各地GDP 称为“各地生产总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