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上的权利回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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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1日01:44 京华时报 | |
作者: 刘显东来源: 摘编自《深圳晶报》 照片可以自己拍、可以在家里拍、可以请朋友拍,当然也可以请专业的摄影师拍摄,这仅仅取决于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相片。而办理身份证的机构也仅仅是需要当事人的准确清晰的数码头像照片,至于什么人什么机构拍摄、制作,与办证机构的需要一点也不冲突。深圳公安机关把拍摄的自主选择权交回市民,就体现了有限的、服务型行政理念。这种对公民权 在传统的公共行为理念里面,政府总是大包大揽,指定地点拍摄身份证照片的做法就是这种理念的一种展开。公共管理的权力大了,民众的权利就会相应压缩,由于管理者少而影响者众,社会的总的福利就减少了。另一方面,权力的范围越大,权力寻租的机会也越多。一般来说,能够获得指定的总是少数甚至是惟一,这种垄断就可以产生垄断利润。同样的服务,在指定点摄影的费用可能高于普通摄影店,而这高出的利润也可能成为腐蚀个别管理者的潮湿地带。 从深圳公安部门的改进可以稍稍地触类旁通。在其他领域,我们依然会看到各种“指定”性服务。笔者建议有一个专门监控公共管理效率和效益的机构,认真地检查各种指定性服务是否必要、是否符合社会效益的最大化,而不仅仅是部门利益最大化。 改进,就意味着公众福利的增长,意味着社会效率的提高,意味着我们同现代化更接近。很抽象的政治文明其实就从这些方面得以降落人间,变成每个公民实际的福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