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否少一些“指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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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1日01:44 京华时报 | |
作者: 任建民来源: 摘编自《人民日报》 在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过程中,深圳市公安局撤消在各分局设立的人像采集点,市民可以任选一家照相馆拍照,也可在家用数码相机自拍身份证照片。 长期以来,很多地方很多部门都喜欢“指定”:用天然气,公用机构给你指定灶具; 这种“指定”的行为,实质上是公权的滥用,是一种权力垄断,也是以权谋私的一种表现。它给一小部分人带来了利益,却给广大人民带来了不便,也损害了政府、机关的形象。 科学技术的进步,为打破权力垄断提供了可能。深圳市公安局这次就充分考虑到数码相机的普及。同时,也注意采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启用人像信息认证系统,市民在完成拍照后,上网可以进行免费认证,保障了照片的质量。 身份证的照片应该是要求最高的照片,如果可以自己拍摄,相信其他证照包括汽车照片也不用指定。只要把相关的规范公布出来,再像深圳市公安局那样采用统一认证,同样能够保证质量。那些喜欢“指定”的单位,请不要再低估百姓的智慧、能力和科技的发展水平,少一些“指定”内容,多在提高服务水平上用点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