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讨还存款 将母亲告上法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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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1日02:05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19岁的王某,去年考上大学。当他向母亲全某提出领用代为保管的3万元存款时,却遭拒绝。为此,王某将母亲告上法庭。近日,邵武市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了全某应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将款返还给王某的判决。 原来,在2002年12月,王某的父母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上规定:在夫妻存续期间的存款3万元赠与婚生男孩王某,并由全某保管。父母离婚后,王某和母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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