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罚春运乱涨价 举报电话:1235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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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1日03:31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吴华东)近日物价检查部门在对一些地区的检查中发现,有个别运输企业(或车主)有擅自出台涨价措施或随意加价、变相涨价等现象。 为此,市物价检查所昨日再次重申,各汽车客运站要严格执行国家的价格政策,除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外,不得向参营单位(个人)和乘客加收其它费用。一、二级汽车站必须在车站内窗口售票,禁止在车上售票;旅客保险费的出售应有醒目标识并坚持旅 对发生在春运期间的各种乱涨价行为,物价检查所将会同道路运输管理部门依法打击,从重从快严肃处理。市民若发现有乱涨价现象,请及时拨打12358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以便各地物价部门立案查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