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风窗》主编昨日已与杨加林通过电话 杨加林与《南风窗》和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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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1日07:26 江南都市报 | |
本报沈阳专电昨天下午,《南风窗》主编秦塑已经和杨加林通过电话,双方已经初步达成了和解协议…… 通过电话 《南风窗》恳请谅解 据辽宁维权律师事务所律师、沈阳市和平区人大代表、《南风窗》杂志特约记者姜彩 据姜彩熠描述,通话内容大致为秦朔总编对“在未核实消息来源的情况下,《南风窗》就刊登杨加林被‘双规’的消息对杨造成的影响”表示了歉意,并表示“不管什么原因登出来都是我们的责任,诚恳地请杨加林谅解。” 面对《南风窗》总编的态度,杨加林当即表示“你们的态度让我满意,”并有同意和解的倾向。姜彩熠告诉记者,“秦朔总编已经责成《南风窗》编辑部着手安排刊登更正启事事宜,以争取尽快消除不良影响。”不过,对于杨加林与另外6家被告媒体是否达成协议,姜彩熠表示“不知情”。 刊登“双规”《南风窗》不是第一名 此外,姜彩熠还向记者介绍了“杨加林被双规”消息的来龙去脉。 “就影响力来看,在7家被起诉的媒体中,《南风窗》列在首位。”姜彩熠苦笑着,“《南风窗》是在2003年12月15日出版的总第252期以《刘克田案:辽宁政坛整肃又一波》为题刊登这一消息的,文章内容里确实出现了'原沈阳市公安局局长杨加林,由于为涉案金额高达13亿元的巨骗苏英琦私办护照及迫害反贪老干部周伟等,已于今年7月被中央纪委双规'的字样。此后,其他媒体开始转载。但2003年12月之前,就有非主流媒体刊登了这样的消息。” 《南风窗》本意是关注“好官”命运 “《刘克田案:辽宁政坛整肃又一波》的稿子是本文另一作者河人的来稿,稿子后面附着刊登杨加林被双规消息的剪报,”姜彩熠详细解释了刊登该文章的过程。见到“杨加林被双规”消息后,《南风窗》领导十分重视,本着对曾在沈阳任公安局长达7年之久、成功破获了“3·8大案”、“1·18银行劫案”及主持查办了“刘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案”的杨加林同志负责,《南风窗》曾派其驻北京记者到公安部核实“杨加林被双规”消息的真实性,但由于种种原因未能采访到。 “《刘克田案:辽宁政坛整肃又一波》一文登出后,《南风窗》曾再次派人前去采访……”不过,从事多年法律工作的姜彩熠认为,“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等法律规定,侵权责任不分先后,转载他人作品未注名出处的,就视为自己写的,如果构成侵权,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不能因为转载其他媒体内容而减轻侵权责任。”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