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推行重大事项票决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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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1日08:02 浙江日报 | |
报道组 张奇妙 包朝阳 2004-1-21 本报讯(报道组 张奇妙 包朝阳)新年初的一个下午,台州市路桥区路南街道会议室里,11位班子领导正埋头写表决票。“前三名票数为10票、9票、7票……,他们是这一年度的区级先进。”街道党委副书记张婉萍当场宣布计票结果。 “过去表决是‘面对面’,思想顾虑多,现在票决可以真实表达自己的意见。”一位镇干部说起眼下路桥区推行的“三重一大”事项票决制时赞不绝口。 2003年初以来,路桥区积极探索民主决策新方法,对镇、街道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重大决策出台、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财政支出等“三重一大”工作实行票决制。其中,除了干部人事问题由党委会票决外,其他事项均由镇党政联席会议票决。 这一制度,改变了以往“一把手”提一提、书记办公会议一议、党委会定一定的决策程序。目前,路桥区10个镇、街道全部实行了票决制,并已对年度机关奖金兑现方案、村干部待遇、小额工程招投标管理等重大事项进行了票决。 路桥实行重大事项票决制,不是简单地以投票替代决策的整个过程,而是严格程序,较好地坚持和体现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去年9月,区委制定了《重大事项票决制实施办法》,对票决事项的提出、票决的组织实施、参与票决的人员及人数、票决结果的确认等,均做了具体规定。每次票决前,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形成可行性的调研报告,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进行票决。召开集体票决会时,要求分管领导提出可供选择的方案及利弊关系分析,经与会人员进行充分讨论后,采用无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并当场公布结果,对票决事项采取执行、暂缓执行或否定决策三种处理方式。凡票决通过的事项,必须经过3至7天的公示。对于个别影响较大的特殊事项,扩大到镇中层干部及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有关代表进行票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