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结合自身制订2004年司法行政工作新发展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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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1日08:58 新华网 | |
新年伊始,全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学习领会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精神,围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于改革发展大局的工作方针,结合自身实际,纷纷制订出2004年司法行政工作新发展目标。 湖北省司法厅提出要着重突出三个重点,包括:突出抓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解决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突出抓社区矫正试点,促进行刑方式变革;突出抓司法所建设,夯 江苏省司法行政会议明确了5项任务:一是以启动“法治江苏”建设为契机,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和普法工作;二是大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水平;三是坚持拓展和规范并举,全面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四是深入推进监狱“三化”建设和劳教办特色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五是切实提高队伍水平。 江西省司法厅按照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提出的“五个实质性进展”的要求,决心在深化监狱体制改革上取得新进展,同时加大法律服务市场的整治力度,加强法律咨询机构的资质认证,依法取缔非法设立的法律服务机构,查处超越核定业务范围、违法从事法律服务的机构和社会团体,规范公民代理行为。 山东省司法厅提出要紧紧围绕建设“平安山东”的总体目标,坚持重心下移,强化基层,落实责任,切实抓好监狱、劳教、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工作,努力为创造一个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法律保障;要切实抓好普法和依法治理及律师、公证工作,努力为创造一个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提供法律服务。 云南省提出了要重点搞好30个规范化司法所的建设目标。湖南省要引导法律服务进社区、下农村,为深化农村经济改革、发展劳务经济、扩大就业再就业、开展扶贫帮困等工作服务。天津市司法局要求人民调解工作要充分发挥维护稳定第一线的重要作用。黑龙江省围绕“公正执法树形象”这一主题,在全体监狱劳教警察中开展一次文明执法专项教育整顿活动。福建省要求各地认真贯彻《法律援助条例》,继续推进法律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郑发):(来源:法制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