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检察官真情破解情与法难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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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1日09:41 都市快报 | |
通讯员封忠苗 都市快报讯面对申诉人王某提出的“不赔偿”的合法的申诉理由,以及相对方(车祸受害者)提出合情的经济赔偿这道难题,绍兴越城区检察院的检察官用真情破解了它。因一次意外车祸失去了一条腿的朱某,日前终于得到了一笔4.7万元的赔偿款。 朱某2001年9月路过王某承包的某工地时,被一辆替王某拉沙石的大货车撞到在地。经过医院的全力抢救,命保住了,但右大腿被截肢。令朱某气愤的是,司机王初平肇事后逃逸,其留下的身份证件和大货车牌照均系伪造,车辆也属报废车,这样,他连车祸的赔偿款也无处着落,一家人的生活陷入了困境。 朱某只得要求拉沙石的工程承包者王某承担经济责任。法院予以支持。王某在同情朱某的同时,认为赔偿责任是司机而非他本人,于是以判决赔偿对象错误为由向越城区检察院提起了申诉。越城区检察院民行科的检察官受理此案后,经调查发现肇事司机与王某是运输合同关系而非雇佣关系,依法王某不该承担连带责任,提出的申诉理由合法。 然而,如果检察机关简单地提起抗诉,受害者朱某很有可能拿不到任何赔偿款。于是,检察官多次跑到萧山王某家里登门做说服息诉工作,希望王某能根据此案的实情,合理地给予受害者一定的经济补偿。最终检察官的行为打动了王某,也感染了朱某,最后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由王某一次性支付朱某4.7万元,王某从检察机关撤回申诉请求,朱某放弃原判决中的其他赔偿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