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方法将做三点改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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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1日09:42 每日新报 | |
据新华社电为了科学地计算和使用GDP,参照国际通行的做法,并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统计局决定从今年开始对地区GDP核算工作进行如下的改进和规范。 一是改进地区人均GDP的计算方法。人均GDP是一定时期内GDP与同期人口平均数的比值。 为了准确地计算各地区人均GDP,保证地区之间数据的可比性,决定各地区要统一使用人口统计中的常住人口计算人均GDP,并对历史数据做同口径调整。过去采用户籍人口计算人均GDP的地区,作为过渡性措施,可在两年内同时计算两种口径的人均GDP,两年后取消按户籍人口计算的人均GDP。 二是规范地区GDP及相关指标的中文译名。为了更加准确和规范化地表述,决定将地区GDP的中文名称作如下调整:地区GDP的中文名称改为“地区生产总值”;特定地区的GDP用行政区的名字作定语,如“XX省生产总值”,简称为“XX省GDP”。各地GDP称为“各地生产总值”。 此外,国家统计局已以国统字[2003]70号文印发各地区,要求各省、区、市统计局年度 GDP初步核算数的发布时间不得早于次年1月15日,季度初步核算数的发布时间不得早于季后10日,并规定不再发布月度GDP数据。 | |